本科生考试一般分为过程性考试和期末考试。部分课程不设考试,会以大作业等作为考核方式。
参加考试请务必遵守《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考试纪律规定》。
缓考和补考
目前缓考管理办法详见教务处具体说明。请以当年实际条例为准。
除通选课、重修免修考及过程性考试除外的课程可申请缓考。
可申请缓考的情况:
- 学生因突发疾病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 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体育文艺竞赛及其他重要的学术活动(仅限经学院提前统一报备并由教务处核准的活动);
- 毕业班学生因考研同时在期末考试周考试的主修课程多于五门者,最多可申请两门课程缓考;
- 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
修读不及格的课程可申请参加重修免修考试(即补考)。但属于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参加重修免修考试,学生必须参加课程重修: 1.各学期开设的通选课、任选课、不安排重修免修考试的课程及学校规定必须重修的课程; 2.擅自缺考、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或期末考试成绩为 0 分的课程; 3.从未修读课程(即没有选课及成绩记录的课程); 4.夏季学期不及格课程。
参加重修免修考试的课程,成绩通过的记录 60,不通过的成绩如实记录。重修免修考试成绩登记在学生参加考试的学期,列入各类积点与积分计算,原修读学期的不及格记录保留在成绩单上。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统一组织缓考考试,缓考考试与重修免修考试合并进行。通过缓考审核的学生无须进行考试报名且必须参加下一学期(夏季学期除外)开学初的重修免修考试(不安排重修免修考的课程除外)。
如要缓考,请注意以下几点:
- 某些课程原则上不安排缓考(体育、实践教学类课程,以及数据结构等课程),所以请在申请缓考前咨询你的老师。
- 缓考申请原则上需在当门课程考试结束前完成。
- 缓考课程的分数计入缓考所在学期(原学期计 “缓”,不参与各类计算)。缓考时,平时分等项目正常计入总分,缓考相当于替代了期末的分数。
免修和免修考
教务处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免修考的相关说明》,一切以该说明为准。
平均积点 3.0 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思想政治类课程、重修课程、辅修课程、体育、军训、大学生心理健康、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不能申请免修。英语课程仅春季学期可申请免修,学生需修读过至少一门英语课程,且最近一门英语课程期末成绩 80 分及以上。
免修申请应在每学期 16、17 周进行。学生可以通过教学信息服务网 - 报名申请 - 教学项目报名进行申请。申请提交后需经过任课老师和学院教务审核。
申请通过后需要参加学校在下学期第 0 周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考试成绩在 80 分或 B + 以上(含 80 分或 B+)准予免修,该门课程成绩记为 P。未获准免修的课程,需正常修读该课程,课程成绩按实际修读成绩计入。
重修
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重修,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选修培养计划同一模块中的其他课程或重修该课程。学校不鼓励重修己通过的课程。
重修的成绩记载:(2025 级及以后)
- 本科期间仅允许 2 门次课程(含课程替代课程)以最新成绩记录,不覆盖原课程成绩记录。
- 针对考核不合格课程的重修,学生可在 2 门次课程内且重修过程中申请课程成绩以最新成绩记录并计入 2 门次课程,未申请的课程,重修通过成绩记录 60,不通过记录实际分数;针对考核合格课程的重修,在 2 门次课程内以最新成绩记录并计入 2 门次课程。
- 重修课程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选课和缴费。毕业资格审核以最终成绩计算。